法律咨询

某职工在一家集体企业工作20年,2006年由于调入单位工作需要,经劳动管理部门办理了调动工作手续,调到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当时没有在原单位领取经济补偿金。二年后,调入单位因公司原因,单方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经法院审理,法院认为:调出单位是集体企业,调入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两个企业所有制不一致,没有经济联系,该职工原单位与新单位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经济补偿金只能计算调入单位以后的,给两年的。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指的用人单位范围,没有所有制限制。《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是应合并计算,经济补偿金也应该合并计算。 到底谁的对?

劳动纠纷
2009-04-21 14:24: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终止时怎么算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327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纠纷 5335
合伙制企业是法人企业吗
民法典 1333
合伙制企业是法人企业吗
国企改制合同变更有补偿吗
民法典 759
国企改制合同变更有补偿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80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49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