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私营企业,招的临时工,因工作时候疏忽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被压断了一节,在住院期间所有的医药费用都是我出的(25000元左右).其间一个月的工资也发了,现在他向我要10万元赔偿费,请问律师,我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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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员工的伤残等级可鉴定为九级,如果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除医疗费外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假指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根据江苏省的上年工资水平及该员工的年龄,对方提出的数额应当差不多,可找当地律师作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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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员工所受伤属于工伤,你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工伤标准进行鉴定,然后,可找律师算一算,再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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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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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