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金融风暴,经济紧张,故意裁员,于是找借口说我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本想解雇.后又说让我放假!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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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原因使你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单位应支付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
%的最低生活费,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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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放你假,可以要求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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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质上是为了解除劳动合同,可申请仲裁要求按工作年限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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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应该按照规定给予你放假期间的工资,不给你放假期间的公司属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你经济补偿,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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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