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怀孕4个月,三月份公司知道我怀孕的情况下要给我调岗调薪我未同意就于三月交接完毕月底离职了,现公司以扣除我08年7月参加的一次付费培训费为由,不给予结算我三月工资还说我倒欠公司一千多费用。我培训的时候签订了一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是一年,若不满服务期自动离职需赔偿公司双倍培训费。另外我的劳动合同是07年12月到08年12月,到期后公司也一直未于我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我想问问,像我这种情况,公司要扣除我全额培训费的要求合理吗,我培训后已为公司服务九个多月?我想问问劳动合同都没了,培训协议还有效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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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怀孕期间公司不可随便解除,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且赔偿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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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本身不合法,不但要支付你的拖欠工资 还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非法辞退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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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司辞退行为涉嫌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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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