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庭不合,我爸妈在1997年在外面买了房子,和我爷分居至今。这次拆迁,把本来就不是很和睦的家庭变得更加不堪一击。我爷爷原来住的是三间老瓦房,在几年前,我爸妈花钱把我爷爷住的老房子翻修成了2层楼,由于家庭不合,当初盖房子时候我爷和我爸签订了合约(当时的三间瓦房约有75平方米,我爷爷坚持,如若拆迁或卖房,他要有属于自己的75平方米的房产)。
近期,要拆迁了,按照当初的“75平方米”协议,我爷爷应得的一份是4万多人民币,但是经过领导口头调解,初步打算给我爷爷7.5万人民币,但是我爷爷不满,不但坚持要7.5万元,而且还要一套80平米的房子(该所等待拆迁的房子估价不超过25万,而且开发商要直接提走12万做为建筑费,2年后会给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和一套80平米的房子)。我爷一直强调,当初如若不叫我爸盖房子,他自己的一个独院能卖16万靠上。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
如果,我对我爷爷提起诉讼,胜诉的几率大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