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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在重庆一家大型超市做收银员,上班前缴了500的押金。开的发票上面写的是培训费。买了工作服也不给予开发票。不知道这样有没有什么问题?还有就是公司的罚款项很多,因为特殊原因迟到一个小时就要被扣200多的工资,但一天的工资才45。罚款我可不可以要发票?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没300%的工资,公司用换休或补休的方式补偿,不知道以上有没有什么是触动了劳动法的?请老师指教!

劳动纠纷
2009-04-07 10:04: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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