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我跟我前男友贷款买房子,首期10万是一人一半的,现在还差银行18万多没有还,现在我已经跟他分手了,分手前我拿了购钥匙、购买合同,钥匙是有两条的,但我没有分给他,这个情况维持了一年多,发展商说今年可以出房产证,由于房产证是写我和他的名字,所以打算出了房产证后就卖了房子,谁知道,他最近居然上门去把锁给换了,还跟他老婆搬到房子里住,不肯给我钥匙,还说出了房产证也不会卖房子,之前他跟我协商过给我10万元,要我把房子卖给他,但我不肯,我不想便宜了他,他现在这样做,我该怎么办呢?收了房子要交管理费,已经收楼1年多了,由于我们的关系,所以一直没有交管理费产生了滞纳金几百元,他说钥匙在我这里,他不知道,所以产生的滞纳金要我自己交,他只交管理费,这样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