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介公司的员工,在2006年12月--2009年2月之间在公司,公司没有和我们签过劳动合同,今年2月我辞职出来,我听说可以补偿,就去公司要钱,我的其他的同事在我先去要他们拿到钱了,但是现在公司说没有钱给我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们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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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的话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你公司从2008年1月起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的工资,可以要求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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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不签合同已经违法了,所以可以去劳动部门仲裁,但是要有事实在这家公司的证据,比如工资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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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双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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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补偿,从2008年1月起至辞职时,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另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3个月的的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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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通过仲裁来主张2008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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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