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10在杭州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注明2009年6月30日交付,自去年下半年来该楼盘一直未动工,而且听说原来的开发商把该楼盘转让给另一开发商,按目前施工进展,6月份也交不了房,请问,目前我该如何维护我个人的权利?我该做些什么?目前我可以申请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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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专业人士检查计算,他们的确在约定时间不能交房,你又不想购买了,可以起诉要求退房或承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当然如果你想要房,可以保管好合同等资料,然后待他们实际违约再起诉,主张违约赔偿。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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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等他们把楼盘健豪,然后再要求他们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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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照你们先前的合同主张权利!是否能够成退房,要依据你们的合同约定!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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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