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08年3月开发商收取相关费用并代办房产证,可到目前才将房产证办下来。按08年8月前办理下来共复式房超出144平才共交2%契税,而以后办下来的则要另加2%。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延误代办房产证时间,要赔付违约金。或业主可退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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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销售或预售合同中,是否有相应的约定,如果有约定的违约金,则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多交的契税。如果没有约定,则不一定得到法院的支持。
2、开发商已交房并办理了小产证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解除合同(即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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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办理条件的应当一个月就能办理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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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代办延误还是3月份根本就不具备办理产证的条件,如果根本不具备办证条件,开发商可能已经构成延期交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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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代办延误还是3月份根本就不具备办理产证的条件,如果根本不具备办证条件,开发商可能已经构成延期交房,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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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相关规定,但还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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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合同约定,迟延办理房产证,可主张违约责任,对增加的费用支出一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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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该2%的金额,但退房的依据不能用这个理由,只能在质量上面检查其有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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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