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2007.7.2经沙区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前夫一次性付给我20000.00元(贰万元)生活帮助金。
前夫以没有钱为由,商定2009年3月末前付清。
现在马上到日子了,前夫根本不接我的电话,也不提帮助金的事情,我该怎么办???他现在同居的女人(或者是老婆),在博客和空间把他们是生活写的很幸福,美满,不象没有钱是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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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到期你丈夫不履行,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能收集到你丈夫的财产情况可以提供给法院便于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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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故你可以跟前夫协商好次事。或者起诉。可来电咨询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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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申请法院执行申请书,附上法院调解书,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我愿意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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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提供对方现有财产证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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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为数额不大容易执行,但是最好还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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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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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