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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商场新进一款手机,定价为1888元,柜台组长在制定价格标签时,误将1888写成888。孙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手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776元购买了两部,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经查后是组长标错标签所致。后查出是孙某买去了,于是找到孙某,提出要孙某补交2000或退回手机,孙某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商店的起诉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09-03-21 14: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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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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