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新进一款手机,定价为1888元,柜台组长在制定价格标签时,误将1888写成888。孙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手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776元购买了两部,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2000,经查后是组长标错标签所致。后查出是孙某买去了,于是找到孙某,提出要孙某补交2000或退回手机,孙某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商店的起诉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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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个人认为你可以不补交,因为你与商场之间形成买卖关系,商场工作人员的失误,是自已造成的,而消费者并不知晓价格有误,在销售产品时消费者是因价格便宜才购买,双方合同关系合法成立。不过这个案件有争议,关键看法理上是否说服法官,因此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为了维权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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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起诉有法律依据,你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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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读题有误,修改本人前面回复。同意楼上文律师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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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实践上说商店胜诉的可能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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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本人认为本案你应返还钱款项,1。是基于显失公平。2、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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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