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需购一套住宅,看了一套二手房共6层。房子有136平,1987年的房产证只是其中60平的,还有70平是2004年由本单元1-6层屋主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同意后扩建的。所占用地为单位的地!
最关心的为:如以后拆迁我是按多少平的补偿或安置标准??好像物权法有无相关规定、条款?还有什么重要注意事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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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没有相应国家单位的批准手续,该建筑是违章建筑,拆迁时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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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产证的面积补偿,具体还可以进行协商,但那是以后的事,将来政策可能还会有利于被折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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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