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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与他人同居3年,很少回家看一次,我们无子女,现有按揭住房一套,由于我没有工作,父母也在外地,离婚后我能否拿到房子全部产权。房子属婚后财产,但首期款及每月银行贷款均由男方父母缴纳

婚姻家庭
2007-05-30 10:14:2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至于房产要根据你方具体证据来进行分割。
  • 房子是婚后财产,由于男方父母的还贷行为没有明确赠与哪一方,应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与,因此,按揭贷款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考虑到男方与他人同居,如能提供证据,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
  • 1、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将房子赠与给一方,你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与他人同居三年,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点财产。



    刘敏青律师: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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