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份开始,断续为一个铁厂进煤炭,因为厂家信誉不好,所以我还是很注意的,不付货款我就拉铁顶帐,一次,打发我一个朋友去拉铁,朋友随手打了一个收到条,后来我们拢帐的时候将这车铁钱扣除,然后对方给我打了个欠条,注意:单据却忘记抽了,因为厂方一直没钱没铁,所以这帐就一直拖着,到了12月份,厂子重新开炉,有铁了我就准备拉铁,对方要求再对帐,他又拿出朋友打的收到条硬说这车铁钱没扣,要重复扣帐,因为我送的货与收的帐都有记录,通过记录我可以证明这车铁已经扣除,(都是双方核对过的)可对方就是死不认帐,为此我将他起诉到法庭,审理是很顺利的,因为单据不是我打的,所以判对方三个月还清欠款,完了对方立即将朋友起诉了,到四月一号开庭。我们现在很无助,怎么办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