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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拒绝的,如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其后,用人单位又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能得到那些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什么?补偿是从进单位开始计算,还是从2008年开始计算?

其它综合
2009-03-19 09:59: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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