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1995年3月26日为邻居家救火时被烧成重伤,之后在北京**医院治疗,治疗期间输过血,大概三个月后转入本院二部继续接受治疗。在二部治疗期间被告知有输血后的肝炎,做过一些治疗,打过干扰素。但当时并不知道它的危害,直到今年9月5日身体不舒服看病时,被查出患有晚期肝硬化,病因是曾得过丙肝,现在我们才知道是过去输血造成的。我想请律师帮忙,这种情况我们能在找**医院赔偿吗?已过去十多年了,起诉还可以吗?我有以前住院的病历复印件,但是在二部治疗的病历院方说已经找不到了。我们能怎么做?恳请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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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由于当时输血造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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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证明医院有过错,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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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是因为输血造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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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