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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40年前,我爸爸和我叔叔分家的时候,只有一张分家单,而且也没有来人签字。分家单是这样写的:有后头七尺过道,通长到南头,金石在里,两件房从柱角以上。两房上盖全是有两陀。有牵头五尺五后院。 ……现在我叔叔盖厢房,没有留滴水,由此引起挣分。我该怎么做!找什么证据?

其它综合
2009-03-16 16:53: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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