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宁安市人,今年三月份到这里应聘美容师,然后就在这里工作,今年的十一月十二日提交了辞职信。但是我在来的时候交了五百元押金,而且从十一月一日到十二日的工资也没有发。因为我们那里一共是九个美容师,我们是六个人一起提交的辞职信,于是老板找我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谈话,她认为是我们领导其它美容师辞职,其实,根本与我们无关。而且我们还被恐吓,老板说:“你们想反我?这里是长沙,不是黑龙江,你们不要让我知道你们在长沙,在长沙不管哪里我都能找到你们,你们也知道漂亮宝贝是怎么办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