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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将户口落回了原村里。当选举村长时没有选举,没有选票。 村里发奖金福利,没有这些人的,说不属于本村村民。难道大学毕业生就没有最起码的权利了吗? 选举权可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呀? 到底怎样才叫本村村民?有相关规定吗? 村里这样做对吗? 请用法律相关规定给予解释! 谢谢!

民事相关
2008-12-26 1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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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