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6.27通过创辉租售购买东莞一套二手房,签订三方合同并公证,后直接支付业主定金加首期11万,中介费1万8.由于一手房产证直到08年底才办下来,而创辉东莞公司也关门,所以我与业主决定自行去办理过户.但此时我才发现,业主已离异,此房产是05年其它人买给她的,她前夫并不知道,在与我签合同前不久双方协议离婚,对此房产也未提及分割.也就是说房产是在婚姻期间它人赠给的,房产证上只有她一个人名字.而中介并未核查这些情况,业主也对我进行隐瞒.我们是准备近期进行过户,但我想问,这种情形是否能进行过户?她前夫如果知道是否能对此房产进行分割?如果不能完成过户,我是否能起诉业主和创辉,要求退还订金首期中介费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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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抓緊去办过户吧,房产证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应该是可以过的。
实在过不了再做其他的打算。真的过不了可以打电话给我,我来帮助你
广州王律师 13544383588 135705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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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前夫不一定知情,过户了就过户了,如过不了,再起诉业主吧。起诉创辉恐怕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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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注意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的,会出现对方要求行使房子的所有权,产生不必要的诉讼。
2,可以要求对方排除买方行使房屋所有权时遭受的妨害,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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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房是业主的夫妻共同财产,你过不了户,建议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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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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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在QQ中详细回答了你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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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