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单位工作了6年被开,没有签任何劳动协议,我申请了劳动仲裁,所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对方以劳动法第14条3款的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协议的满1年,被视形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与于补偿。请问他这样说法是否成立,我该如何解决?是否还能要回双倍工资的补偿?谢谢!!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起诉。
-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公司的人太无礼了。现在不是你已经被开除了吗?你应当提交自己被开除的证据,向仲裁庭主张赔偿就是。仲裁庭会公正裁判的。
-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要给予补偿。
-
他们的说法不正确,双倍工资应该给.如协商不成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另外你还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
你好:用人单位的关于成立无固定期限的说法成立,但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无固定劳动期限期间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对你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并且因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因此他无权与你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他支付双倍的违约金。即12个月的工资。
-
你可以要求2008年2月-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
要求12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