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有些问题请教:情况是这样的,我在青岛的一家公司做业务员,在09年2月19号我跟公司一名司机去送货时,在送货回来的时候我请求司机我开车(我没有驾照).一开始他不同意,后来又同意了.不过,后来开了大约20分钟,不幸被交警逮住了.罚款我:1000,司机(他有驾照):1000.车被扣了(因第二天还要送货当天必须回去),提车找人花了1000.总共是3000.因当时是刚送货回来,他就用公司货款先交了钱.后来他用自己的钱补上了货款.他让我全部责任.就是我想请问事后按法律上我应该给他多少钱?现在我已经主动辞职了,不在公司了.如果说他因为这件事被公司辞了,我需要负责任吗(我担心的)?他说是让我负全部责任.从感情方面来说我觉得应该是负全责.从法律上讲我应该还他多少钱呢?如果他因此事失去工作我需要负连带责任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