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已有6年,感情一向很好.但是从今年初他开始做生意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出现了变化,经常不回家,对我也不象以前那么关心了,甚至3个月时间都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了.8月份,我婆婆和我签了房贷协议,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现在我老公也没有明确说和我离婚,但是他也曾经说过要和我离婚的话.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我也很多次尝试和他沟通,但是他都没有明确的表示,态度也很冷淡.
婚前,我在四川有一套房子,来广州之前把它卖给我妹妹,共卖了6万5,然后加上私房钱2万,共8万5来广州和我老公生活在一起,然后结婚.这么多年来,我把所有的钱都用在家庭生活开支上了.我现在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如果他要和我离婚的话,我应该如何要回婚前我带到广州的8万5千块钱?如果他肯签一个借据给我,要如何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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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想知道我是否分到房子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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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万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你需要证据不如卖房合同,银行存折等.你丈夫能承认这笔款当然更好.至于你说的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而且在你丈夫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你有权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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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