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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母亲去世了,剩下一套房子。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将房子遗留给我的 朋友。其夫也立下字据将房子赠于我朋友。现在其父在婚,后母想争夺该房产, 其父现在反悔当时的赠于,请问在法律上有效吗?后母去法院起诉想完全得到房 子,法院能支持她的请求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06-05-16 00:54: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有效,不能
  • 产权的名字仍是其父的名字!!!!!
  • 产权名字仍然是父亲名下的话,其可以撤消赠与,后母不可能得到房屋的全部.毕竟生母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 按法律规定我的朋友能得到房屋的一半吗?
  • 朋友能得到母亲的那一半;朋友多大了,产权证在他手上吗?
  • 首先要证明该房子属于你朋友父母的共同财产,根据母亲的遗嘱,她享有的一半由你朋友继承,另一半属于他父亲所有,在产权转让之前其有权撤销赠与。
  • 如果已办理了产权过户,是不能反悔的。除非是附条件的赠于,而该条件现在又已符合当初的约定。

    其继母的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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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得很热闹,要看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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