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8年七月份在南京某公司工作,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到我十二月份想离开公司时,我提前告诉经理我要辞职,12月20号发工资时我把辞职信交给了经理,经理因为没和我签合同,就让我写一份自己不愿签合同的证明,才把我十一月份的工资发给我。但是后来到元月份发十二月份的工资时,就把我12月份的二十天工资扣下不给我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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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没有签订合同,你可以主张08年7月至12月双倍工资。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较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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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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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仲裁;没签合同,2008年2月起计双倍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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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