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某超市购物时,因超市地面有水,导致跌倒使左手碗骨折。是08年6月份的事了,就我妈妈跌倒那天去医院,超市经理有付钱外,每次我们去找他,就说把发票拿过去就可以了,就给我们报。从去年6月到现在,某超市已经连着换了三位经理了,一直没人处理这件事。还有现在说只要,发票没我妈妈名字的,一律可以不负责。因我妈妈,去人民医院看了几次医生后,医生说不用再吃药了,但妈妈的手,一直都拿不了东西,动都动不了,一动就酸疼。医生不给开药,我们只能去找中医,治疗。所以基本上的中药都是在药店买的,他只给了发票。我想请问一个律师,我们能拿到什么样的赔偿,我们现在应怎么做?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