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8年8月6号进入该公司,从事电子工程师一职。该公司从2008年8月年的工作场所在深圳西乡,公司的注册地址也是在深圳宝安西乡。从2008年8月15号后。工厂工作场搬到了广东省东莞市塘夏镇大坪工业区龙潭路一号美信达工业园。现该公司一直没有为我们员工买社保。还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工资和扣工资,部分员工的2008年12月份的工资拖到2009年3月3号发放,另一月份工资是3月9号发放。(一月份是有部份人从一月十三号开始放假,以我为例,本人原工资为税前4200包食宿,一月份工资发放1052元。我是一月十三号开始休假。)现咨询如下:一,企业没为我们买社保,我们应该怎么去追讨我们应得的利益。二,工资不按时发放或扣工资的情况。我们怎么去讨回被扣的工资。三,进厂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发放到员工手上,我们怎么去争取合法的劳云动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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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和参加社保,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申请仲裁.公司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的,员工可以以没有社保和拖欠工资为由要求经济补偿的.至于合同,如果签订,只是没有给劳动者一份是不对的,但是,并没有什么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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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索取社保金,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拖欠工资的,可以要求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以及向劳动部门反映。
3,如果单位确实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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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未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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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经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仍不支付,单位需支付赔偿金.单位未购买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买,也可以以未买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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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