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公司原来和萧山一公司合作在绍兴地区共同投资了一燃气公司,后我公司全体股东把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该萧山公司。转让后我离开公司工作。公司应该给我股金和工资计14万,公司负责人(原我公司股东)和我签订了分期支付协议。本应该08年10底全部支付完毕。(该款协商一直由项目燃气公司支付)现对方一直借故拖延不支付剩余6万款项。而且我公司股份转让款项一样没支付完。我该怎么起诉,但我公司以股份变更给萧山公司,我是应该起诉萧山公司还是我原公司,两公司现在同一法人。(原公司系香港注册)我起诉应该在哪里起诉,费用大概是多少。(原股份转让协议和工资支付协议写的违约一天5000违约金,违约金能保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