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事业编人员,在辽宁省昌图县此路镇审计所上班,由于乡镇机关体制改革,审计所被分流合并,我于2005年10月份被单位领导告之待岗在家。至今没领到过工资。请问,我应该不应该领取待岗工资,以后的工作问题我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如果涉及到打官司问题,我都需要准备哪些必要的材料?希望律师能给我详细的解答,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3-18 23:4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