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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7月20号租下王某某的三间楼房 。交六个月房租。租金4500元,因经营不善于2009年1月停业。15号搬清。期间向女房东提出搬家通知。但是房东不允许。后迟迟不接钥匙。经人几次调解无果后,事情就搁置下来。2009年3月4号房东王某某带领三个人闯进我家中恐吓并漫骂我们,提出要2000元钱,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遂抢走一台复印机和一台刻字机并声称不算完,以后见什么扣什么。我们报案后,民警说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其它综合
2009-06-14 13:43: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