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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11月17日中午一点左右,一个以前认识的人(后来在经济上稍微有一点纠纷)带了另外陌生的三个人来到我租住的地方把我殴打了一顿,在我还手自卫的情况下,其中有一位拿起了我家的菜刀还向我砍了两刀后被我挡了。我老婆在房间里报警他们四人用脚踹开了房门要对我老婆行凶,后被在场的我的一个朋友拦下。他们扬言我们如果报警就不放过我们。最后他们四人强行把我家的一台电脑般走。 我已经报警了,我想让他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入室抢劫,我可以以入室抢劫的罪名告他吗???

刑事行政
2006-11-24 11:03:1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这两天我几乎天天去派出所了解我这件案件的情况,可每次去都不见当时受理我的案子的那个民警。好不容易今天见到了。他对我说我的案子以普通的经济纠纷来处理,因为犯罪人进我家是我给开门的,所以不属于入室抢劫。他们在抓捕上一点进展也没有,只是去了犯罪人家里一次。犯罪人父母声称犯罪人不在家,民警就让他 父母在犯罪人回来的时候给他打个电话。仅此而已。我非常不满民警他们这种工作态度,我向他说明我已经咨询过法律人士,犯罪人已经构成刑事罪,我让他们能不能抓捕进度快一点,民警却说:不能你说让我抓人我就抓人吧~。我真是失望到绝顶了,保护社会制安不是他们民警的义务吗??如果民警还迟迟不采取行动,我们作为普通百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呢??还请各位律师们给个建议,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呢???在这里谢谢各位律师了!!
  • 你自可以以抢劫报警,抢劫罪是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的认定。至于入室抢劫,只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 伤势是不太重,我就是要他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我咨询过很多律师。他们都说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也构成抢劫罪的各个要件!现在就只是希望警方能尽快抓住他。但目前看来我们这边的民警是能拖就拖的态度哦!!
  • 我也准备这么做了哦,就是有顾虑他们会官官相互哦!
  • 已经报警了啊~~老兄!!
  • 本案也确实在性质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如果双方确实存在经济纠纷,对方是也索取债务的理由来到家里将你的财产搬走,符合民事侵权的特征。
  • 如伤势较重,按故意伤害罪来办理较好。
  • 建议你报警,
  • 你可以找公安机关
  • 建议立即报警。
  • 请求当地公安的实际督察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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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