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药店买药,小孩被他养的猫抓伤,药店要不要负责,负什么责?要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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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能否获得赔偿要看店主是否具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他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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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责任。如果孩子故意挑衅猫的话,监护人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是猫直接攻击孩子的话,猫的主人或者看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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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小孩并无过错,可以要求药店承担赔偿责任,证明孩子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在药店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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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