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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栓患者是否具有独立的起诉权

民事相关
2009-02-21 13:00: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确实影响到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不能在没有法定代理人代理的情况下诉讼,但如果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就可以自己参与诉讼。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 脑血栓患者 如果医院没有诊断具有 神志不清 等等症状,应该具有独立的起诉权
  • 有独立的起诉权
  • 有,如果神志不清,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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