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建筑工地上做小工,工资为50元/天,工作时突然晕倒,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开具证明为本身身体有病,他今年32岁,请问我应该向建筑公司索赔多少钱?他家里现有还有妻子和一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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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内死亡应认定为工伤,建筑公司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则钱由国家出,否则由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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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为工伤.单位应当赔偿.按工人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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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按因工死亡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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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工伤,但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了。像长沙,一般工伤死亡的协调处理,可以拿到二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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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