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土地登记时间为9?年,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年限是30年,如果要改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合同上为住宅用地,70年)可以吗?必须手续是什么?开发商要对业主作出何种承诺我们才能收房?
2、合同上户型图与实物不符,业主可否要求退房?如果可以,按什么方式退款,可否索赔,索赔范围是多少,打官司胜算是多少?如果不可以退,可否索赔,索赔范围是多少?
3、一个楼盘的公摊系数是否应该一致?还是每一栋或每一户都有不同的公摊系数?是否面积小的反而公摊系数会更大?同一栋房屋,套二或套三公摊系数为9%,套一(面积小于套二、套三)公摊系数却为13%,这种合理吗?业主应该怎样维权?
——烦请各位热心的律师为老百姓支招,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