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农民工工作八年后,被企业无故裁员,没有任何补偿。请问该农民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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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没有为你办理社会保险的,还应当补办.
你可以向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这都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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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获得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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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起诉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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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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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获得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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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无故裁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制止企业的违法行为。
二、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任何一方不服可起诉。
三、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若2008年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企业每月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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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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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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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