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卫生系统招人,我考了第五名,于是我爸便托在临县纪检委工作的亲叔伯哥找关系,给了他2万元要求留到县医院,并声明如果争不到县医院的医院就不要把钱送出去,分到中医院也行。结果我被分到合医办,(问选择合医办为什么不跟他商量一下,他说他作主就够啦!我爸想让我去中医院,跟他要钱,可他在电话中不给,后来他老婆说让我爸去他家拿钱,可当我爸去了他家后骂我爸,让并说他把钱给了他哥(一欠债几十万的混混)让他哥给,当我爸去找他哥要钱时,他哥骂我爸瞎了眼不仅那2万不给,还要再要些钱.当我得知情况后,便给纪检委的哥打电话讲理,他骂我并威胁我说小心乘除了我这根独苗,我爸去问卫生局局长究竟按什么原则分配,回答是按成绩,当时他让我哥在中医院和合医办上任选一个,我哥说那就选合医办吧。后来我那混混大哥已把我家砸了个稀巴烂,还扬言说要砍死我家三口,报案后,派出所却让村里自己解决,连现场也没去看。我爸再要告,我大哥却哪棍子控制住我爸不让在村主任家呆,让往回滚,并让我爸给我打电话回去要连我一并砍死。并告村里人说那2万那天我爸去他家要钱便已给啦!
我二哥的转给钱在这里生效吗?依据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