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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睢宁供电公司职工.1998年在工作中遭电击,造成左手功能全部丧失,身上有大面积烧伤.当时单位负责人告诉我已经报为工伤,治疗的费用基本报销.但现在我了解到,劳动局并不知道.当我去要求做伤残鉴定时,劳动局以超过二年为由拒绝为我做鉴定.并不承认我的工伤.而我们单位则做了轻伤的结论,含糊了事.

其它综合
2005-09-09 12:08: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