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的妹妹,现年36岁,离异,一小孩男方抚养,在一家企业工作,因挪用资金大约10万左右,被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但她挪用的钱已被其挥霍一空,现在该单位要我朋友出钱给其挪用的资金,该单位有道理吗?因其还不了被挪用的资金,在判刑上是不是要很严,大概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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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位找你朋友还肯定是不妥当的,当然,如果你朋友愿意帮他妹妹还款的话,对于妹妹的量刑上肯定是要从轻判决的,初步估计在三年左右,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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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犯罪就追究谁的刑事责任。还了肯定比不换判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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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能要求你朋友偿还,应当由其妹妹偿还。 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归还资金,则可以变为挪用资金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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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无权要求你朋友还钱,你朋友的妹妹如果没有退赃,有可能判的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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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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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