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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 我家岳父因小舅子结婚,把村集体的钱(以前打官司赔的款,共计3万元,当时存在我岳父的帐户下)取出用于结婚,当时挪用资金时已向村长请示(口头)是否可以先借用(未打借条),村长表示可以(口头)。挪用资金现已归还。挪用时间大概为一年左右。 我想问的是,像这样的情节,如果判刑的话,会判几年??

经济相关
2008-12-19 10:40: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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