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与继父发生矛盾,继父阻止我与亲生母亲见面,(我母亲84岁没有文化连自己的名字不会写)我每次看望母亲他都挑起事端,经常骚扰我。2008年我去看母亲继父辱骂我,继父首先动手打我(法庭承认)在这个过程中我把他手咬伤,我的面部及耳部受伤(有医院证明),同年继父起诉我伤害,因我不懂法律知识,没有当庭反诉他,法院判我支付医疗费700元。2008年底我再次去看望母亲,继父叫来他的儿子,两父子动手打我,我当时报警。现在我无法看望母亲,我现在想起诉继父父子俩,应该怎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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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你可以起诉他人身损害,要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
依情:你们可以协商,你母在他那你就得看她,那你就得与他接交往,不要把关系弄得那样将,也就是一点财产什么的吧?或者一两句话,你如果有能力,把母接出来赡养不是更好吗?他省得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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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