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公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很多高管被刑拘。我老公是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他们部门分为两块,既从事产品销售又进行集资,但是我老公只是单纯负责产品销售这一部分,没有参与任何跟集资有关的方案策划,执行及资金往来,更没有集资非法所得,但是公安部门却把他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拘了(很多参与集资的高管都躲避了,而我老公因为没有参与所以没有避嫌,很容易就找到他了),而且还暂扣了我们5万元的银行卡(老公随身钱包带着),请问我老公会承担刑事责任吗?刑拘最长会多久?这5万元的合法正常工资收入会没收吗?请律师帮忙解惑,盼回复!他是1月17日号被刑拘在我们当地看守所的,1月23日又被转到案发地看守所,2月2日才收到拘留通知书被告之1月23日20时被羁押到案发地看守所,请问刑拘时间是不是应该从17日被限制人身自由了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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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长37天,但拘留期间可以逮捕,逮捕可以长达7个月 如果5万元是合法正常工资收入公安不可没收只是可暂扣 如果你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他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反正没有的话 公安调查清楚 你们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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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依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而定!刑事拘留最长37天!如收到批捕通知书的,一般就确定会承担刑事责任!刑拘时间自拘押之日起计算!同时,你们可以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并积极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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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