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于2008年12月18日在某工地从高出摔下,造成脑部受伤,经医院近50天的治疗,目前断定右眼动眼神经坏死,属后遗症,且目前仍在医院治疗(因脑部记忆未完全恢复)。现在对方承包工头已不提供医疗费用,我方已经花费1万元的医疗费。关键,我父亲当时在工地干活,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请你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不知道把握有多大,应能或多少赔偿??
急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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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劳动关系,通过相关证据的采集完全可以证明。另外,对于建筑工程类的工伤,建议尽早提起诉讼,防止后期的执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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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亲的伤情看来很严重,建议你先申请工伤,可以将总承包方列为当事人一方,这样比较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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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赔偿的数额要根据伤残严重程度确定,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计算赔偿金额,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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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