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今年52岁了,患有比较严重的高血压病,10月10那天早上上班时突然感觉头晕、头痛、眼花、耳鸣,走路感觉人是轻飘飘的,当时还有同事问她怎么了,脸色不好看,快去医院看看嘛,是不是你的高血压病犯了。就这样她还坚持到快下班才向支队领导请了半天假去医院门诊就诊,当时检查血压高达170-150,医生给她开了药同时建议休息治疗,开据了一张病假证明书休息建议病休叁天。10月13日{星期一}因她病情仍未缓解,于是她就请单位同事在星期一上班的第一时间里把病假证明交到了支队办公室,请同事帮请一下假,她在输液完后仍然头晕、头痛,就回家睡下了,当日下午上班时,她马上就给支队领导打电话,想说明情况,等到上班时补上病假假条,当拔通支队领导电话时,支队长在电话里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大骂,“你老都老了这点规矩都不懂。”不由她分说就把电话挂了。
现在支队领导给了她一张处罚通知单,内容是:因矿工、处罚100元,当年不能参加评优、年终奖要受到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