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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发工资叫我去拿现金 顺便写收据

劳动纠纷
2024-05-18 06:18: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老板发工资叫您去拿现金并写收据是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者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同时,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因此,您作为劳动者或委托的代领人,领取现金工资并写收据是符合规定的。不过,您需要注意,收据应当明确注明工资的金额、日期和您的签字等信息,以确保权益。
  • 如果老板要求您写收据但不提供工资清单,您可以向老板提出要求提供工资清单的请求。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如果老板拒绝提供,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此进行调查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如果老板拖欠工资,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诉求,并保存沟通记录作为证据;其次,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或申请仲裁,他们会对老板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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