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与男友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按揭的商品房,写的是他的名字,并口头协议该房产为一人一半。近期我们准备一次性还清贷款。我曾咨询过几位朋友,1、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请问在我们还清贷款的时候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吗?(我们还没领结婚证),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去办理?2、去公证处公证。但听说公证书以最后一次签署的为准,如果我们现在办了公证,若干年后他自己又去签署一份公证书,我们现在签署的是不是就失效呢?3、请教律师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如果有,请告诉我祥细的办理流程。
还有一个问题,因为男友曾经有过一次婚姻,有个孩子由女方抚养,孩子长大后会享有这套房产吗?当初法院判离的时候,男友每月出生活350元,现在对方以小孩上学、物价上涨、男友涨工资为由要求增加生活费,请问这合法吗?因为这个原因,我害怕以后对方又以小孩为由来向我们要房产。律师,不好意思问题很罗嗦,请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