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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根据广东省劳动厅所颁布的从今年9月1日起广东省的各企业。工厂必须上调普通劳动者的最底底薪。根据规定东莞的最底底薪为690元每月。加班费为4元每小时。每月25天制。每天上正班8小时。其余算加班。而我所在厂并没有这样实行。我们的加班时间是算在正班里的。还规定必须上满224小时才有加班费。又不准辞职。不满9--12个月辞职的没有工资。加班费1.8元每小时.9月25日。因为有员工准备罢工。老板才加了一点加班费。但也只加了0.3元。听说老板在劳动局有后台。我们员工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离开没有工资,不走待遇太底。

其它综合
2006-10-04 15:49: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