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ace=楷体_GB2312]我的亲戚2000年元月份购买本单位门面房一套[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转让协议],最近法院来人通知要查封房子,原因是1999年9月法院判决他们单位偿还他人欠款,2000年8月份发文查封单位房屋(一直未于执行)最近又要执行,请问,法院能查封他们2000年元月买的房屋吗?谢谢![/fac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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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法院的查封行为是妥当的,虽然你的亲戚有转让协议,且协议有效,但双方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依法转移,即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仍是原单位,如果该房产被拍卖并用以偿还他人欠款,你的亲戚有权起诉单位,要求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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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版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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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取得需要登记,在未登级之前只是普通的债权所以法院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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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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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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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